明灯指路党章现
91年前,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革命翻开了新的篇章。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大会明确提出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然后再进一步创造条件,以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大会制定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等文件。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被推选为委员长。
中共一大召开后一年,也就是1922年7月,一批心怀远大理想的革命志士再次汇聚上海,召开了为期8天的中共二大。
中共二大在党史上承前启后,诞生了许多“第一”:第一次提出党的民主革命纲领;第一次提出党的统一战线思想——民主联合战线的思想;第一次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宣言》等,第一部党章也发源于中共二大。
担负起创建首部党章的历史重任
据党史资料显示,第一天全体会议结束时,陈独秀、张国焘和蔡和森被推举组成起草委员会。陈独秀为执笔人,负责起草《中国共产党宣言》和其他决议案,陈独秀用了两天时间完成初稿,提交起草委员会讨论。随后的小组讨论安排在附近党员家中,后两次全体会议都在公共租界的其他地方举行。
中共一大召开时,全国有50多个党员,中共二大召开,全国党员人数达195人。这一年间,党的组织有所扩大,特别是在吸收党员、开展工人群众工作方面积累了经验,在学习研究和传播建党理论方面也有新的提高。在这个背景下,制定党的章程,已是党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中共二大担负起创建首部党章的历史重任。
首部党章确定了铁的纪律
中共二大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11个文件,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正是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首部党章包括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6章29条,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等,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制定首部党章时有两份参考蓝本,一份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还有一份是苏联共产党八大党章。因为那时中共尚幼小,没有过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积累,所以制定党章的过程中有所参考临摹。
首部党章对于纪律的规定十分严格。二大首部党章规定,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党服务,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开除出党。再如,言论和行动有违背党的章程和各执行决议案,无故两次不参加大会,泄露党的机密的党员等都必须开除。在当初这样严峻的政治条件下,一个新生党组织对一名党员的要求如此严格,有这样的魄力,非常不容易。
首部党章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理论和组织上的完备建成。党章确立后,党内对于各项条文的遵守和执行情况也非常严格。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中共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共1921年建党以来,已先后17次修正、制定党章。如果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计算,党章共修改了六次。其中1992年召开的十四大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首次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被正式写入党章。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以党章的形式最终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2002年召开的十六大,则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式规制在党章中党的指导思想系列。2007年召开的十七大上,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增入党章。
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有利于全党更好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