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我院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副院长陈康照、辛彩虹参加并主持会议学习。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应当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随后,辛彩虹副院长宣读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我院应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