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2001年12月0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国家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宪法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具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或地区的其他的法律、法令等都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依据。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经全面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此后,根据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需要,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5次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有力推动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发展。
41年来,我国宪法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充分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重要作用,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确定,意义非同凡响。
设立国家宪法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宪法尊崇和维护的决心,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
从现行宪法通过日,到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进步成果。
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使宪法在全社会的影响和受尊崇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有助于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法治中国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2014年: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2015年: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2016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7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18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9年: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1年:以习近平法治患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22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来源:北七镇桃园社区